2019浙江宁波市奉化区卫计系统医学类紧缺专业人员招聘信息(100人)(2)
2.本地招聘:经校园招聘签约后剩余的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奉化区卫计局人才工作科或各医疗卫生单位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19年6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
3.报名资料:报名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报名表(网上下载并填写完整)等资料。其中2019年应届生提供学校下发的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暂替学历学位证书。
4.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当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岗位可接纳的面试人数上限时,根据岗位需求,可结合下列优选条件,筛选并择优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①具有来招聘单位工作的强烈意愿,愿意在本单位持续工作至少5年(取得资格证书、规培证书后);
②已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③具有在宁波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实习经历;
④宁波地区生源;
⑤能适应基层单位工作环境;
⑥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排名靠前,或曾取得各类奖学金、三好生等优秀荣誉;
⑦适合岗位需求的性别条件。
(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奉化区卫计局商区人社局后,会同各医疗卫生单位,适时组织面试。到医学院校招聘的考场可设在招聘会现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确定拟签协议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本专业医学知识。若在本次入围面试名单中确无合适人选,用人单位可作放弃招聘处理。
面试合格考生未能被所报考岗位录取的,如愿意调剂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经双向选择后进行调剂。如签约、体检、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可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及考核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考核
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2019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具体另行通知。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体检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招录: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为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报名资料造假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人社局审核后,在网站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fh.gov.cn/col/col134920)、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卫计局(http://www.fh.gov.cn/col/col133765)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发文,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取得执业资格和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必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在此期间不安排交流调动。聘用人员应在聘用4年内取得岗位所需执业或职称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