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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45名公告(2)

2018-12-10 10:27  |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5.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2月21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8日9︰00起在(zyql.czks.cn:8008)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体育、美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2月31日(周一)上午8:30—11: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试。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考生凭身份证号在中国●金坛—金坛区教育局网上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中国●金坛—金坛区教育局网上公布。

  2.在面试前,金坛区教育局将对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中国●金坛—金坛区教育局网上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用上课的方式,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5分钟课堂教学。

  2.面试分值:共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安排:教案设计准备60分钟,上课15分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本次公开招聘收取面试费用100元。

  (四)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体育、美术岗位面试合格人员。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技能测试科目及要求: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基本素质30分,体育特长展示70分)。基本素质测试5分钟,特长展示5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素描60分,命题创作40分)。测试时间150分钟,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厘米,宽不超过40厘米。技能测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

  4.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体育、美术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在中国●金坛—金坛区教育局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金坛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

  在各项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选岗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选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空缺岗位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选岗。

  六、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教师实行无校籍管理,由金坛区教育人才交流中心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选岗聘用后到学校工作。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21004、0519-82881007

  网报系统咨询电话:0519-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5373

  九、本简章由金坛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常州市金坛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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