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公告(2)
(4)2018年下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18年下半年考试合格,部分笔试成绩是参加2018年下半年之前考试合格的,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①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②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③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获取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5)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6)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考生经过现场确认并取得回执后,报名网页则显示为“审核通过”,此时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友情提示:
确认现场不提供考生信息修改服务,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仔细核对报名状态及照片效果,避免徒劳往返。
第二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采集指纹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前来办理。
1.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2月11日-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8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前往现场确认的考生,必须提前在上海教育人才网(www.shehr.cn)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打印预约凭证。
现场确认预约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18年12月11日9:00-12月18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地址:卢湾高级中学(斜土路885号)卢湾教育文体中心一楼。
注:现场不提供修改信息服务。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
⑤反映本人劳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原件(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考生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若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则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体现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印有“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学生证有正本、副本的必须全部提供。学生证过期及因入伍、生病等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体现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印有“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字样的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学生证有正本、副本的必须全部提供。学生证过期及因入伍、生病等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需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必要时,应受理单位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补充说明材料。
注: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4.采集考生指纹等信息。
将指纹输入面试测评系统,用作考生面试签到身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