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55人)(2)
三、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身份性质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在人民警察带领下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和业务培训。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个人现实表现,表现优秀的可以考虑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月应发工资标准为工资2130元,视岗位情况进行岗位津贴设定(具体详见附件1)。工资待遇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不含单位缴纳部分保险费。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8年12月12日起,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 (http://fcg.gxrc.com/),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查阅招聘简章及《防城港市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至12月25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0770-6126282,联系人:徐警官。
2.报名地点: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69号(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大楼政治部727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送电子材料信息和现场认证方式进行报名。先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版,随后携原件到市公安局进行现场认证。报考人员可通过防城港市人才网(http://fcg.gxrc.com/),防城港市网上公安局(http://www.fcgga.gov.cn)自行下载《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填写并扫描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fcgzzbrszp@163.com,填报电子版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前往防城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政治部727室进行现场认证,资格审查需携带纸质《防城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表》(附件2),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