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四季度重庆长寿区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告(94人)(4)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面试候考室报到,逾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材料送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并保留两位小数)
(一)考核招聘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二)考试招聘
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处当场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为序择优排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本次招聘所有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19年1月21日上午8:00时前到长寿区委党校广场(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集中报到参加体检,逾期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在同一招聘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当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与招聘单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为其主管部门)统一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其中属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签定就业协议书,往届生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协议)并约定违约责任。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协议者,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