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市铜梁区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2)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时间地点于2019年1月16日前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考核(规定时间未到达的视为放弃)。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进入考核面试环节,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方式为面试答辩;教育事业单位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即根据各个岗位要求采取备课讲课和实作的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考试考核总分值为100分,量化计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总成绩=面试答辩成绩(专业技能测试)。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备课讲课和实作的方式进行;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事业单位采取面试答辨的方式进行。
区组织部、人力社保局和相关用人单位、专家等,按招聘岗位和专业分别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由5-7人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员不得高于60%。
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答辨分数为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分数为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确定为体检人选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其他考生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当场签订《服务协议书》。
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学历(学位)、职称、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国家奖学金次数、校级奖学金次数、发表外文期刊数、中文期刊数依次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体检通知书、填写体检表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考察不合格或在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