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吉木萨尔县消防大队消防员招聘17人公告
导读:2018年新疆吉木萨尔县消防大队消防员招聘1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12月27日19:3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适应吉木萨尔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要,根据吉木萨尔县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做好自治州消防队伍人员补充工作的通知》(昌州党组〔2018〕129号)要求,现面向社会为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17名事业性岗位消防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昌吉州内常住户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退伍士兵或曾在消防部队服役人员可放宽至30周岁,报考消防特种车辆驾驶员的,体能测试达标者不限年龄,经审核合格的直接聘用;
(四)身高165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具有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一)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的;
(二)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五)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处罚的;
(六)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七)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时间安排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12月27日19:30;
2.下载打印报名表时间:2018年12月18日10:00-12月27日19:30;
(二)体能测试:2018年12月28日(县消防大队组织);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3日-4日;
(四)笔试:2019年1月9日;
(五)公布笔试成绩:2019年1月11日;
公布总成绩:2019年1月14日;
(六)体检:2019年1月17日;
(七)考察:2019年1月18日起;
(八)公示:2019年1月21日。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2月18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12月27日19:30。
2.报名地点:吉木萨尔县消防大队4楼大厅现场报名。
联系人:李扬 联系电话:0994-6922119、14799798112
3.报名、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须提供资料:附件1《2018年吉木萨尔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1寸免冠彩色照片、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提供加分认定所需的材料。其中:
①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书;
②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须提供任职文件和立功相关证明;
(2)报名表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附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要求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进行审核。
(3)在后续的招聘环节中,发现其不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核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参加笔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须与报名时相一致。
(5)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限要求的,截止日期以2018年12月18日为准(含当日)。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县消防大队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实施,三项科目均要测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于2018年12月28日10:00点到县消防大队现场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试通知书”。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宣布,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1月3日-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和时事政治。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服役期间,曾担任班长(副班长)职务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加5分。
(3)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加5分。
(4)取得驾照B2证及以上者加5分。
以考生在现场报名的信息为依据,直接在笔试成绩中加分,符合上述两项及以上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在资格审查中,经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其加分并在本职位考生中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再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2019年1月11日,通过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6.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60%。
在体能和笔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闱人员。
2019年1月14日,总成绩通过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在体能和笔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具体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体能和笔试测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同一职位考生体能和笔试测试总成绩相同时,按体能成绩高低进入体检。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体格检查的项目、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主要了解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体能和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
(七)公示
通过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消防大队与个人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今后县消防大队补充编制内人员时,优先从本次招聘的编制外人员中选拔。
四、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由聘用单位直接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聘用后由消防大队组织为期6个月专业培训。
五、工作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考生应认真研读简章,认真选择报考职位,并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
(三)考生可通过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四)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工作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的,以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吉木萨尔县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吉木萨尔县消防大队:0994-6922119、14799798112
吉木萨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4-6735121
监督电话:
吉木萨尔县纪律监察委员会:0994-6912184
附件:1、2018年吉木萨尔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报名表
2、2018年吉木萨尔县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消防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