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葫芦岛市司法局戒毒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30人)(3)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戒毒执勤辅警和文职辅警参加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相同,共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性体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分别确定戒毒执法辅警和文职辅警进入体检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果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进行政审,政审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辖区派出所出据。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市司法局戒毒所考察合格后,正式上岗。首次签订聘用期为2年,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1、考生必须承诺提供证件、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能测试、体检、岗前培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政审、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人选。
4、本次招聘设观察团,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观察团分别由纪检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组人员、社会公正执法监督员、市司法局人员和戒毒所人员担任,对招考录用等环节进行观察与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2059886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葫芦岛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