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阳高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10人)(4)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对外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如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可采取面试加试环节确定排名。
5、体检
体检由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在阳高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期间对体检区域和考生实行封闭、编号管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果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在上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6、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阶段。考察由阳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采用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单位、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7、公示。
考察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审定后,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8、岗位培训。
县卫生和计划育局负责安排所聘用人员岗位,并对聘用人员中未参加过全科医学知识培训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乡镇卫生院承担岗前集中培训等费用),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9、签订合同。
县医疗集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考核管理
(一)日常管理。县医疗集团要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乡镇卫生院应组织特岗全科医生开展签约服务,均衡考虑临床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向县级医疗集团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