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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省南通市三所中学招聘教师20名公告(2)

2018-12-29 14:41  |  海安市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暂未取得,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海安市教育局负责应聘人员的资格复审,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督。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进行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海安市教育局、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并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

  4.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5.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2月14日-2月15日登录海安教育信息网(www.haianedu.net)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登录名:个人身份证号。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2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从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计算)。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2.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综合能力考察(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等)和现场课堂教学评价(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能力考察占40分,现场课堂教学评价占6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含组成部分)成绩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仍不能区分时,取现场课堂教学评价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安市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本次招聘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海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海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安市教育局报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2019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8820668(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3-88916477(海安市教育局)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8910134(海安市纪委派驻第九纪检组)

  点击下载:

  1.2019江苏海安市高级中学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9江苏海安市高级中学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 安 市 教 育 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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