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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0名公告

2019-01-07 10:50  |  北仑区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初定为1月29日(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报考职高专业课,义务段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考生,只要参加过笔试的,均要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技能技巧基本功及特长。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初定2月27日—2月28日,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自己符合资格条件中的第几条,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所有考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历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部分考生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学校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业务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在报考该岗位的参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或笔试、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时间初定为3月5日,具体事宜请届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面试形式为试讲,幼儿教育面试包括技能测试。面试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仪容仪态、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职业素养等。

  面试入围人员认定办法:

  1.计划招聘岗位数(按统招岗位和定向岗位分别计算,下同)等于或超过4人的按录用指标2倍进入面试;小于4人的按录用指标3倍进入面试。

  2.报考职高专业课及义务段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应聘者,先笔试和技能测试,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技能测试成绩折算比例同各招录岗位总成绩计算中的比例。考生如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则直接淘汰,不进入面试。

  3.报考其它岗位的应聘者,包括学前教育,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

  4.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时根据志愿填报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兼报人员按先统招岗位再定向岗位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定向岗位面试人员确定时须将兼报定向岗位人员中未进入统招岗位面试人员的分数一起统计排序)。

  5.幼儿教育岗位应聘者面试包含技能测试,内容为试讲、讲故事、音乐、美术、跳舞等。

  五、考试成绩计算

  1.报考职高专业课及义务段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考试形式含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

  2.报考其他学科岗位,包括学前教育岗位,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各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时根据志愿填报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兼报人员按先统招岗位再定向岗位并根据分数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定向岗位拟录用人员确定时须将兼报定向岗位中未被统招岗位录用的人员的分数一起统计排序)。

  4.面试不合格(按百分制计算,不足60分),不予录用。如总分出现并列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

  5.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时均需随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报名时打印的)。体育岗位考生技能测试时请自备运动服和钉鞋,音乐岗位考生自带特长展示器具,美术岗位考生自带绘画工具等,幼儿园面试(含技能测试)需准备材料均由考生自带。考场只备钢琴、电脑、画纸。其它技能测试所需材料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录用

  1.体检

  体检安排在浙江省宁波市(具体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放弃体检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所签协议自动解除并视作违约,空缺名额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根据不同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察

  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录用

  (1)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或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调至北仑区教育局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2)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中有不符合录用规定的,取消录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擅自违约不按时到岗的,需支付招聘单位因本次招录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损失。同时招录单位有权将新录用人员的违约行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发送给相关征信机构及教育系统备存。

  (4)新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为期一年或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或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5)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6)新录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录用人员由北仑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包括试用期)。

  七、其他:

  1.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2.未尽事项由宁波市北仑区人社局与教育局协商确定。

  3.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1/index.html

  4.联系电话:0574—86784439或86781911,联系人:薛老师,刘老师。职高专业类请咨询86784419,俞老师。

  5.监督电话:北仑区教育局纪检室0574-86781910。

  附件:北仑区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指标、报考专业及其它要求.docx

  北仑区教育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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