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招聘方案(10人)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具体报名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层次+毕业院校”。具体联系方式如下:(附件)
应聘人员请按以下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电子版:
(1)个人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2019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3)国(境)外获得学位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4)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5)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6)重要社会学术兼职的聘书原件扫描件;
(7)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个人简历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论著目录。
论文目录应包括文章题目、刊物或会议名称、作者排名,还应注明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被SCI、EI等国际权威的检索工具收录、检索、引用的情况,注明论文检索号及影响因子。
著作目录应包括书名、作者(主编)、出版社、出版日期,并注明本人承担的工作量(章节、字数等)。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级别、经费的来源和额度、本人作用、研究意义等。
③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奖牌)原件扫描件。
④其他反映应聘者实际水平的材料。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邮件(含附件)大小控制在5M以内,并保证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
1.资格初审
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相关要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医院将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的岗位信息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公布。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是已公布调减招聘计划的岗位不再因改报增加招聘计划数。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对于不符合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