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招聘方案(10人)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七)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接待电话为022-23359904(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zhaopingongshi@tmu.edu.cn。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也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网站(www.tm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咨询电话:
022-23359904(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2-23522535(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纪检监察处)
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