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独山子区消防大队招聘26人公告
导读:2019年新疆独山子区消防大队招聘26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7日至1月1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周末正常报名),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克拉玛依市政府《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消防部队改革过渡期间工作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18〕116号),结合我区实际,独山子区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辅助类消防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端正的人格品行;
3.自愿从事消防工作,爱岗敬业、善于思考、勇于奉献,吃苦耐劳;
4.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汉语MHK等级水平为三级甲等以上;
5.原消防队伍中特殊专业岗位、复转军人、驾驶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男性,民族不限,户籍不限,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其他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人员;
(3)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人员;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二、计划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26人,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考察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月1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周末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全家页)、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一张(A4纸张复印)
(二)考察政审
对报名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独山子区消防大队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时间:2019年1月21日
地点:独山子区消防大队
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测试成绩采取积分制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面试
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中视力适用“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在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区消防大队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空缺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人员。
(七)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独山子区消防大队签订聘用协议。所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培训及薪酬待遇
辅助类消防员集中培训1个月,服务期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可以续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同等岗位标准执行。正式聘用人员加入现有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并在国家应急管理部统一部署、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实施的消防员招录工作中,同等条件下推荐优先录取;从退役士兵中招录、其他救援队伍或者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中招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中第四章第十五条之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992-3687108
区消防大队:18997709922
监督电话:区纪委:0992-368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