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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宁波教育学院招聘11人公告

2019-01-14 16:58  |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浙江宁波教育学院招聘11人公告已经发布,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以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以及培养全日制高职学生为主要任务的成人高等师范院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目前学校已列入浙江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改制后学校将作为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核或试讲、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注:1、职称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且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3、工作地点在杭州湾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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