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21人公告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19年2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时-11:00时,下午14:00-16:00),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接受考生报名,报名地点在宁波市扬善路42—46号9楼;2019年2月15日(上午09时-下午14时)宁波市第30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场接受考生报名,报名地点在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第30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摊位)。
2.联系方式:电话:0574-87355643,邮箱:ndfyrs@126.com,联系人:卜老师。
3.报名办法: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才招聘”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推荐表;应聘人员属于国外、港澳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职称、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获得过奖励的提供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已填报其他市级医院的考生不能同时填报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4、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5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6.根据往年报名情况,认定本次招聘康复科专技、听觉与平衡医学中心专技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上述招聘岗位的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站发布。
本次招聘护理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其他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7.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8.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到宁波市扬善路42—46号9楼领取。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医务科、营养科、麻醉科、超声科、脑电图肌电图、全科医学科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和英语知识两门课目。笔试每门课卷面总分均为100分。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护理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及部分岗位技术操作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医务科、营养科、麻醉科、超声科、脑电图肌电图、全科医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即两门课目成绩相加再除以4;其中护理岗位按两门课目200总分成绩中英语占30%、专业占70%计算再除以4)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接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凡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录用起三年内取得相应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医院将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