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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阳市统计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招聘临时性专业人员14人公告

2019-02-22 11:55  |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六、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员。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资格审查(政审)参照辽宁省录用公务员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资格审查(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取消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考试成绩、报考岗位排名等信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

  招聘过程各环节的公示,分别在报名现场、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同时进行。

  八、聘用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 聘用管理

  对聘用人员,由辽阳市劳动保障代理有限公司办理人事代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临时性专业人员聘用合同后派遣上岗。市统计局和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根据临时性专业人员的日常表现及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评语,结合聘期,提出续聘或解聘的意见,解聘人员进入市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

  (二) 临时性专业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

  扣除“五险一金”实际发放2000元。

  2、社会保险

  按照有关规定为临时性专业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0419—2141674

  九、 其他事项

  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岗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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