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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招聘教师33名公告

2019-02-25 10:13  |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笔试和面试

  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本学科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19年3月15日9:00至3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当天下午17:00前,报考人员可在考点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按当天公布的时间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学期间成绩单、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并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综合性大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还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费45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员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签约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签约人员。人员确定后,与静海区教育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体检由静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静海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四、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监督电话:022-28932457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第一中学等4所城区高中学校2019年度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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