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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招聘应急处突警务辅助人员公告(70人)

2019-02-27 14:47  |  槐荫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现场领取、填写《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需对表格内容提前了解,以便现场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的,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附件4)。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三项均达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应根据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范围人选。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依次根据体能测评“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项目成绩,优异者入围。面试设最低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作为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在槐荫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予以公布。

  六、体检、考察和政治考核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须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考察及政治考核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和应聘期间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体检、考察及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辅警岗位工资待遇2700元/每月(含300元伙食补助,单位统一就餐)。试用期间,按不低于岗位规定工资待遇80%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

  新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执勤服装和健康查体等工作待遇,按照实际从事岗位配备必要装备、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费用,不包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费用。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履职,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机构。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961008;0531-85085073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

  1、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3、应聘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xls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槐荫区人才服务中心

  槐荫区职业介绍中心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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