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普洱墨江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83人公告(2)
五、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毕业后,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由组织、人社、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到墨江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学生。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三)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
(五)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县组织、人社部门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