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28人公告(第一批)(2)
四、考试
具体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55-88212938。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湖街道办2019年第一批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职位表.xls
2.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劳务派遣报名表.docx
3.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x
4.承诺书.docx
5.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