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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2019-03-07 15:01  |  泰州市人事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江苏泰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18日16: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0家,计划招聘13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4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体检标准、专业参考目录、政策解答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20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22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19年3月14日09:00 — 3月2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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