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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和平区委政法委、公安和平分局招考编外派遣制人员(27人)

2019-03-11 14:23  |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满足工作需要,经上级领导同意,和平区委政法委、公安和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派遣制人员。和平分局所招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和公安执法权力,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岗位说明

  此次,共招录27名编外派遣制人员,其中女性10人,男性17人(两名要求为中共党员,有一定有文字能力,熟练掌握相关办公软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3、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户籍(不含集体户口);

  4、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1999年3月9日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3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条件符合招录人民警察相关标准;

  7、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直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警务辅助人员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警务辅助人员情形的;

  (8)现在职公安和平分局勤务辅警。

  三、招聘信息发布

  2019年3月9日开始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发布招聘信息。

  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cnthr.com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cnthr.com

  报名及缴费时间:2019年3月11日9:00至3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服务费,每人45元。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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