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连云港市属事业单位招聘58人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682528。
2.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公务员管理处):0518-8580428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518-85812083、0518-85837832(传真)。
举报信箱:lygrc@163.com
附件
1、连云港市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 江苏省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3. 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连云港市2019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