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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教师80名公告

2019-03-13 13:36  |  烟台市莱山区公共就业(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5)教师资格证书(与学段和报考专业相对应,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用于低学段应聘。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的上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6)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的上交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8)1寸免冠照片5张(须与报名系统照片同底版);

  (9)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材料、优秀毕业生证书(无证书须出具证明);

  (10)报考足球、篮球教师教师岗位人员需提交足球、篮球的运动员、裁判员、教练员证书;

  (1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享受减免考务费和体检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需携带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办理面试考务费和后续体检费用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有关材料、证明均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前一天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安排在北京、上海、西安、长春、烟台五地进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加入指定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签约、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中发布。

  四、考试

  (一)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上述人数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初试采取笔试、答辩、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30人,初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初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当场公布。

  2.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教师采取试讲与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与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面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人员范围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面试结束后,北京、上海、西安、长春考点应聘人员数量或通过面试人员数量少于招聘计划的,空余招聘计划调整至烟台考点同学段同学科岗位(如烟台考点未设置同学段同学科岗位,则招聘计划相应增加该学段该学科岗位)。

  (二)笔试

  笔试安排在考点当地进行,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请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注意查看。

  (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五、考察、签约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

  六、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572

  公告、公示网站: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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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岗位需求表

  附件2.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4.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5.学生干部、中共党员证明信

  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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