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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20名公告

2019-03-15 10:37  |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加笔试的方式,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试讲,有答辩或专业技能要求的岗位加试答辩或专业技能。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笔试时间60分钟。同一岗位测试题目相同。面试、笔试均安排在山东师范大学进行,时间一般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一天左右。

  1.初试。应聘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初试,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发布。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根据学科另行确定。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选岗顺序。笔试成绩和进入选岗环节人员名单通过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选岗环节人员。

  (四)选岗。

  1.宣讲。播放市直各学校宣传片。市直各学校有补充协议的,须提前告知考生。

  2.选岗。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提供的岗位情况,考生依次选择岗位。选岗前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候补;只有1个招考计划的岗位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候补;同一岗位最后1名选岗考生在选岗后放弃的,可顺延至下一位候补;其他情况选岗后放弃的,不递补。

  (五)考察、签约。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的对象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以及在大学学习和家庭、社会生活中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烟台市教育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等规定,新进入职业院校(高校、中职)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它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咨询电话(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

  烟台市教育局:0535-2101861

  监督电话:0535-6896151

  烟台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教师”微信公众号:yantai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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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分布表(中小学、中职).xlsx

  附件2: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3:报名表.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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