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招聘教师6名公告(2)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9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面试原件校验时使用,并于2019年4月24日至4月2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招考试的一个招聘岗位。
2.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相符。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9年4月8日前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2019年4月25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六、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4月27日上午(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
4.政策性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服务、服役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的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材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两类应聘人员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9年4月4日前的工作时间内(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本人交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669号海科大楼60220房间),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5月20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面试原件校验
1.面试原件校验通知。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原件校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2.面试原件校验方式:面试原件校验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
3.面试原件校验应提供本人的如下材料:(1)《应聘资格审查表》;(2)《笔试准考证》;(3)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4)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同时须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全部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6)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7)应聘有学科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任教学段学科、工作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8)应聘有荣誉称号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获奖证书;(9)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1)(2)(9)交原件,(3)(4)(5)(6)(7)(8)验原件交复印件。
面试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原件校验要求:(1)国内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门或学校的专业认定等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专业认定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2)面试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3)面试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3次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对象: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
3.面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应聘人员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温江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放宽比例直至1∶2;放宽后仍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人事及招考”栏)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