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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四川绵阳高新区招聘教师136人公告(2)

2019-03-15 17:20  |  绵阳人事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9年4月1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9年4月22日-23日(9:00—11:3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合同(协议)、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和本人签字的《绵阳高新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申请》(附件3)、《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9年4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

  4、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9年5月10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高新区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绵阳高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9年5月中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笔试准考证。

  (3)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学位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其他资质证明材料。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小学(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或颁证机关开具的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合格即将领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省一级及以上等级证的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正式认证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和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非在职免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同意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未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的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5、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再次组织面试加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经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绵阳高新区政务网、绵阳高新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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