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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济宁兖州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0人公告

2019-03-15 17:39  |  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山东济宁兖州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9:00—2019年4月3日16:00,华图在线小编特别整理了公告相关信息,以下是公告详情:

  为充分发挥青年人才在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推动兖州区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事业单位引进集聚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决定实施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简称“优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共引进20名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22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3月2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济宁市党政机关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

  根据组织部门任职回避规定相关要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1)与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2)与本级及以上党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及其身边工作人员;(3)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等。

  三、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9:00—2019年4月3日16:00。应聘人员填写《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6),连同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3月2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一同发报名专用邮箱yzqycjh@163.com。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7)。邮件名称注明姓名+事业单位名称+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及时查看邮箱报名情况,认真进行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需要考生完善补充的,要及时通过邮箱回复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四、现场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5日9:00—2019年4月1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地址:见附件8。

  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19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3月22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6)一寸近期同底版照片3张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为准。资格审查情况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统一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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