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招聘中小学教师54名公告(2)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范围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定于2019年4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相应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由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5月中旬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网站查询。对《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查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3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排名情况于查分结果公布后10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gaoping.gov.cn,下同)网站(部门公告)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9年4月18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415室,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教师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分别由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提供的服务证书须加盖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公章。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审查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加分,同时填写《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南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备案表》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
申请加分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示。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或讲课+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能力。
3.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对象。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者,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
4.确定面试人员。区人社局、区教科体局、区纪委监委共同负责对面试资格审查对象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资格审查对象名单于面试资格审查前7天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布,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审查对象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自行打印并另备2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指有学位证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师资格证等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交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已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的《回执单》(须加盖认定部门公章)及复印件1份。
(5)《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时仍须携带)。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缺少公告要求的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和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审查等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因与最后一名递补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依次等额递补为面试资格审查对象的,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准考证》。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缺考等出现面试名额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所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集合地点及体检相关信息,于体检前7天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公告,并按规定要求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按电话(考生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复检人员因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复检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复检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