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连云港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37人公告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云党建网、“灌云党建云”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十、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纪律、监督
中共灌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灌云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8169009。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灌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江苏省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灌云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3:江苏省灌云县部分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内优秀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核安排表.xlsx
附件4: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2019版).doc
附件5:灌云县加快人才发展暂行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