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26名公告

2019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26名公告

2019-03-20 13:31  |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9年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26名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起,具体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jsfpc.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对应岗位年龄要求:硕士或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即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表中对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工作年限的基准日期为报名结束日期。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岗位表A:

  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22日9:00-2019年6月20日12:00;

  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22日9:00-2019年6月21日16:00;

  ③自公告发布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当期招聘人数,启动考核程序(考核启动后暂停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19年6月20日。招聘工作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招聘结果。

  2.岗位表B:

  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3月20日9:00-2019年4月22日12:00;

  ②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21日9:00-2019年4月23日16:00;

  ③报名结束后,启动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招聘结果。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www.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人数,岗位表B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岗位表A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的“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应填写自己第一学历以来的学习情况(学习时间、毕业院校、专业、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单位、从事工作或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参与、排名以及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院系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资格复审。复审工作在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聘用合同书、解聘协议书、社保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方式包括:①试讲;②实践操作;③面试;④直接考核。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