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20人公告

2019年江苏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20人公告

2019-03-22 11:36  |  南京市人事考试网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三)体检、考察

  体检由市征兵办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总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军队服役时间长短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军队服役时间仍相同,可对相同人员组织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将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市征兵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结合考核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综合业务能力以及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核。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未按要求配合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可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四)积分选岗

  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积分选岗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总成绩相同的,分别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军队服役时间长短依次确定选岗顺序,都相同时,通过抽签确定。

  选岗时应遵循回避原则,选岗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选择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选岗只限一次机会,一旦选定,不得更改。积分选岗结束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安排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各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并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咨询

  (一)政策咨询

  南京市征兵办:025-67933151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68788135

  中共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25-68787533

  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25-85286929

  (二)考务咨询

  025-83151200

  五、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处理。

  原标题:2019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告

  附件:

  1、2019年南京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计划表.doc

  2、南京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考核计分登记表.doc

  3、各区征兵办地址及联系电话.doc

  下载全部附件

  12  共2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