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市闽侯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公告(2)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
1、拟聘人选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并在福建考试报名网、闽侯县政府网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2、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5、经我县事业单位考试考录的工作人员,需在我县服务满五年。
八、咨询和监督
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fzrsrc.com/)、闽侯县政府网(www.minhou.gov.cn)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方式见福建考试报名网首页公告。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闽侯县委组织部党群科0591-22983530,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考录科 0591-22982373联系。监督电话:0591-22982540。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本公告由闽侯县委组织部、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