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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郑州高新区招聘小学教师公告(168人)

2019-04-18 17:21  |  郑州市高新区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四)加分条件审核

  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郑州高新区西四环312号(莲花街与西四环交叉口北800米路西)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以后入伍的现已退出兵役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五)现场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面试资格人员。如低于此比例,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2.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布。

  3.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审核时携带:

  (1)笔试准考证;

  (2)网上下载填写《郑州高新区2019年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核登记表》(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2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

  (3)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4)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业绩证书原件。

  (5)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6)现场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共计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还需自带相关体音美教学器材物品(钢琴除外)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所有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面试结束时现场宣布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八)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

  1.实行人事代理管理。在聘期内新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郑州高新区委托有关机构代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郑州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2.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即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人员,首次聘用期结束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聘三年。年度考核累计两次优秀(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的人员解决事业编制;连续六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解决事业编制;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高新区2019年招师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0923660 86555062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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