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482人)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本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证明要求同前);
6. 北京生源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
7. 非京生源须携带本人英语四级及以上成绩单(音、体、美艺术类专业除外);
8. 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初试(专业知识考核)和职业匹配度调查
初试(专业知识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参加初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初试后,应聘人员需现场进行职业匹配度调查。匹配度调查为上机操作,要求30分钟之内完成,不设置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参考。
初试成绩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n_list.html?/XXGK/GKZP/)公布。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非京生源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生源条件为“不限”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网络报名时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四)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相关手续。
教委咨询电话: 63852172、63833981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63811026(区教委)
63258398(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
1. 2019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2. 丰台社区学院地址图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