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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大连市西岗区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44人公告

2019-04-19 17:01  |   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8〕486号)的精神,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拟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4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提供13个专业技术岗位,共44名教师。

  二、招聘计划

  详见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2019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院校2018年、2019年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限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必须是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院校名单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具有与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最迟在报到时提供(无法提供者,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接受报名;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拟从2019年4月19日起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招聘现场宣讲等方式发布。

  宣讲会时间:2019年5月7日13:00

  地点:东师就业中心报告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招聘现场宣讲会结束后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间13:30-14:30

  2、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大连市西岗区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网上A4纸下载、本人手工完整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4);

  (4)已经取得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此次不予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

  西岗区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并通过综合考核方式按拟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东师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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