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永州祁阳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600人)
3.职位选择与修改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通过咨询电话咨询。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4.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5.网上交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交费。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6月11日9:00至6月14日17: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笔试
实行闭卷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
1. 笔试内容:
①教育系统:报考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的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的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一科;其它教师职位的均考本职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②卫生健康局系统:各职位报考人员均考《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局系统外的其它单位所有职位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合成。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6月16日,各职位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16:30考《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知识》或《申论》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各职位按计划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最低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人社局负责,地点设:县人社局(县城金盆西路188号),时间为2019年7月2至4日。
2.资格初审对象: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初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末位拟入围资格初审对象,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总成绩和《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皆相同的末位拟入围人员,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初审对象。
3.资格初审的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交由工作人员查验。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初审不合格,资格审查机关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我县人事招聘考试违纪处理。
5.资格初审对象递补:资格初审时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初审不合格,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各职位均实行面试,采用百分制。
1.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公布确定。
2.面试对象:为各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3.面试方式:
①教育系统:报考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它教师职位(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除外)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职位的采取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器材自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②卫生健康局系统各职位采取问答和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局系统外的其它单位所有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少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4.成绩合成与排名
①教育系统:中小学财会人员职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它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②卫生健康局系统除护士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外,其它各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③除教育系统、卫生健康局系统外的其它单位所有职位均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各职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五)报考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递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各职位根据资格复查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县人社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参考后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布,并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邀请县人大、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以及公示不合格者,各环节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一次。
(九)聘用及鉴证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小学财会职位及镇卫生院职位的考生,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单位提出的招聘计划(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名单一并公布),享有优先自主选择工作单位的权利。
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须在2019年9月底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后,自动放弃资格复查、体检、考核及聘用(含试用期内)的, 3年内不得参加祁阳县组织的人事招聘考试。
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