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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施秉县第七届人才博览会引进公告(14人)

2019-04-22 09:28  |  施秉县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省第七届人博会组委会工作要求及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意黔东南州各县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县相关事业单位赴第七届人博会引才,具体职位见附件。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赴第七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由同级组织、人社、编办和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技师层次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层次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职位有年龄限制详见附件(年龄时间计算参照本条);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8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9.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0.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工作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并通过施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sb.gov.cn/)向社会公布引进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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