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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聊城临清市选聘改革义务监督员公告

2019-04-24 10:03  |  聊城新闻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19年聊城临清市选聘改革义务监督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全面深化改革社会监督机制,促进改革举措真正落地见效,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选聘改革义务监督员。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热心为人民服务。

  2.关心临清的改革工作,愿意承担改革义务监督员职责,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3.熟悉并了解全面深化改革情况,积极参加调查研究,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4.身体健康、心态阳光,能够适应监督员工作,年龄在30—60周岁。

  二、工作职责

  1.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是对“一次办好”改革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的企业开办、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办理纳税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改革进行监督。

  2.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改革提出的意见建议及问题线索。

  3.参与全市改革方面的座谈、调研等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

  4.配合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5.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知名度,面向社会和公众宣传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改革意识。

  6.市委、市政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管理方式

  1.监督员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聘请,协助市委改革办对全市改革推进情况进行监督。临清市各级机关要配合支持监督员的工作,汇报改革落实的相关情况,答复其质询。

  2.市委改革办具体负责监督员日常联系沟通工作。对认真履职、表现突出的监督员可给予一定表彰奖励。

  3.监督员持监督员证,通过电话询问、明察暗访、现场走访、收集群众意见等形式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比较容易纠正的问题,监督员可以出示随身携带的监督员证,向相关单位提出改正建议;对比较复杂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委改革办。

  4.市委改革办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会、研讨会等形式与监督员交流情况,通报工作,研讨问题。对监督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及时进行梳理汇总,并报送市委领导。

  5.对监督员定期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四、申请方式

  1.2019年4月23日至4月28日,登录临清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linqing.gov.cn”,下载《临清市全面深化改革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填写完整后,于4月28日18:00前将《申请表》发送到市委改革办邮箱:lqswggb@lc.shandong.cn。

  2.市委改革办将根据报名者的综合条件,择优确定人员名单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举行聘任仪式,向被聘人员颁发临清市改革义务监督员聘书和监督员证。

  3.咨询电话:2311136

  附件:《临清市全面深化改革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中共临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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