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泰安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0人)
2019年泰安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简章(200人)
为改善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优化师资队伍,解决学科教学急需,根据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日9:00-5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报名网址:中国•东平网站(www.dong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 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6:00
县教体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初审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9年5月6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5月10日15:00—5月12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东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考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东平县第二实验小学(地址:东平县县城佛山街001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原则按1:3的比例予以核减。乡镇(街道)招聘岗位,经上级部门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