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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福建省泉州市“三支一扶”考试招聘公告(100人)

2019-04-25 10:17  |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贡献。

  二、工作任务

  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拟招募1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2年。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贡献力量。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组织招募期间,请各地、各高校在所属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rst.fujian.gov.cn/fjbys)和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以下简称泉州人社网,http://www.qzrs.gov.cn/)建立链接。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即在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须在派遣上岗前(7月底)通过规定体检,保证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未能通过体检的,取消派遣资格。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期满考核将评定为不合格,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

  (五)报名人员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和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支教岗位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若未获得毕业资格和相应证书,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地生源的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残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和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的毕业生。

  五、组织招募程序

  (一)岗位征集

  2月20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公共服务网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农技推广、农业现代化和水利)、卫生和扶贫(含基层保障、综合性文化服务、司法)等农村基层紧缺工作岗位,报市“三支一扶”办。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

  市“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9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并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5月6日8:00至5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服务网,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逾期无法报名。选择岗位时,请注意区分市级岗位与省级岗位。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报名公告后,严格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报名同期,由报名人员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审核办法》(登录公共服务网查询,下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通过初审人员统一进行考核评分。各院校于6月20日前完成考核并通过公共服务网提交至市“三支一扶”办,纸质材料签章后一并报送。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报名同期,市“三支一扶”办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审核办法》(以下简称《省外高校审核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本人《报名表》,连同《省外高校审核办法》一起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审核结果于6月20日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院校提交材料审核。

  (五)确定派遣人选

  1、量化评分。根据省“三支一扶”计划考核办法,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在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前提下,依据量化评分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7月份,市“三支一扶”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服务网和泉州人社网公开发布。

  3、人选公示。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市“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后在公共服务网和泉州人社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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