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唐山迁安公安局招聘辅警(100人)
六、综合加分
公安局现有内部工作人员按照受表彰奖励情况和工龄酌情予以加分,由公安局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加分成绩在公安局内网进行公布。
1.奖励加分。对2013年以来人员受表彰奖励情况进行加分,迁安市公安局本级表彰的一次加1分,迁安市政府(唐山市公安局)级别表彰的一次加2分,唐山市政府(河北省公安厅)级别及以上表彰的一次加3分,加分进行累计计算。
2.工龄加分。以参加公安工作年限为计算标准,参加公安工作时间满1年的加1分,依次类推,累计计算。
七、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5月22日
4.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笔试结束后,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公安局内网公布总成绩。
八、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按照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公安局现有内部工作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与综合加分之和),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生: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公安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安工作时间(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员缺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其中 公安内部工作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政审;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政审。因考生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在迁安市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公安局内网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与迁安市富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2个月。在劳动合同期内,由迁安市公安局进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公安局有权将其退回迁安市富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并由迁安市富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执行河北省企业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为每人每月1650元),并根据岗位工作职能享受岗位津贴(人均300元/月),按照企业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十二、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体检、政审,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咨询电话:迁安市富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7639217,迁安市公安局:2537313。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由迁安市公安局、迁安市富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责。
迁安市富民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