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152人)
6.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名,考官中具有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占50%以上。
7.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其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 优先聘用;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人选)。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办理聘用手续时,须与招聘学校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新教师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
3.应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5856062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5875440
汕头市澄海区纪委派驻组 0754-85856032 0754-85875345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gdchenghai.gov.cn
汕头市澄海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chrlzy.com
附件:1.附1《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
3.附3《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奖(加)分申请表》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