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209人)
(三)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4.参加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仅为博士和应聘岗位为儿科医师岗、心理医学医师岗、急救·创伤医师岗、重症医学医师岗的应聘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
(四)试工考核
1.试工: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两周的试工;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人员:笔试后进入试工阶段人员,如有放弃者,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核: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内容:技能操作考核、试工考察表现,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操作30%,试工考核评价70%;
(4)注意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
(五)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如有放弃者,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4.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1)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总成绩=笔试×30%+试工成绩×30%+面试×4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2)考核形式进入人员:总成绩=试工成绩×50%+面试×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六)体检(含心理测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如有放弃者,经医院办公会批准后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七)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所空岗位经医院办公会批准后,可按同一岗位面试后的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岗位计划,递补者须进行体检并合格。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办公会进行审议,招聘结果报大学审批,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四、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检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41、0991-4362359、0991-4366173、0991-4362676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362637(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联系人:赵老师、杨老师
附件:
1.2019年春季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