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12人)
2019年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12人)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79年,隶属烟台市人民政府,烟台市教育局代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山东省文明单位和山东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被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烟台工匠孵化基地和中国鲁菜学府。
近年来,学院紧紧围绕“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中韩自贸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等国家、省市重大发展战略,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创新强校”的办学理念,以“创建全国一流、省内领先的技师学院”为办学目标,以“培育大国一流工匠,塑造世界精细服务”为育人宗旨,全面深化管理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系统完善的“专业体系、课程体系、德育体系、师资队伍和社会服务体系”,累计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专业技术人才,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为大力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工贸技师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安排招聘计划12个。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工贸技师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研究生学历:要求197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普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6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197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196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3.专科学历:要求197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28日(含)之前取得。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ytgmzp@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5月9日上午8:30-11:30
2.地点:烟台工贸技师学院1号楼1楼会议室。
3.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