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69人)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01-26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博士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①应聘01-26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
②应聘27-34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15%、35%、35%、15%)。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选(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试讲、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技能测试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面试人选。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总分100分;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试讲单项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③应聘35-50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分别占综合成绩的20%、50%、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技能测试人选(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实务操作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技能测试合成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素养等,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单项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技能测试、试讲、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学校网站“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01-26岗位根据直接考核结论、体检和考察结果,27-50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同时,学校为新聘用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引进待遇,详见附件3。
咨询电话:0731—82804496(学校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804947(学校纪检监察室)
附件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其他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