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华图在线 > 招考资讯 >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储备教育卫健专业技术人才公告(160人)

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储备教育卫健专业技术人才公告(160人)

2019-04-29 09:59  |  杭锦旗教育公众号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有关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职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籍档案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杭锦旗公开考试储备卫健一线人才报名表》(附件4,自行下载打印)。以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须确保真实、准确,如有虚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中属各类公职人员的,同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

  (2)报考人员只能选取服务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报考;

  (3)同一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旗直医疗卫生单位达到1:3、基层医疗单位达到1:2方可开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年—2025年)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3号)文件精神,报考蒙药(蒙药制剂、蒙药学)、护理(蒙汉兼通)、蒙医医师岗位的比例可放宽至1:1.5。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

  (4)报名时考生须签定《承诺书》。

  3.资格审查。

  由旗人社局、卫健委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试工作全过程,在考试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

  4.准考证发放。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90%,面试成绩占1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蒙、汉文试卷,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汉语授课专业必须选用汉文试卷并用汉文作答,报考蒙药(蒙药制剂、蒙药学)、护理(蒙汉兼通)、蒙医医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②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③按照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予以照顾;

  ④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数,如遇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照既定比列依次递补,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蒙汉兼通”岗位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因各种原因,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1.5的,不予开考,经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对蓄意扰乱考试工作的公职人员移交当地纪委监委处理,其他类别人员今后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6.公布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9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1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

  (三)体检与政审。

  1.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进入政审范围的人员遇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因无故不参加政审体检和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公示

  对拟储备人才通过一定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旗纪检监察委员会:0477-662204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2286。

  五、管理及待遇

  (一)储备人才凡出现违反《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行为的,一律按事前约定从严处理;

  (二)储备人才统一安排3个月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三)储备人才配置到岗后,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后,由旗人社局分别会同旗教体局、旗卫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为期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凡政策允许可比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进行缴纳的,比照缴纳;除此之外,按照城镇职工、企业人员缴纳政策执行),职业年金按相关政策缴纳。在合同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服务岗位,否则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五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六、此公告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杭锦旗储备教育人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杭锦旗储备卫健人才计划表

  附件:3-2019年杭锦旗公开考试储备教育一线人才报名表

  附件:4-2019杭锦旗公开考试储备卫健一线人才报名表

  附件:5-承 诺 书

  杭锦旗教育和卫健公开招考储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9日

  123  共3页
11
{literal} {/lite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