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rss.gov.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dedu.gov.cn/)、广东省教育研究院网站(gdae.gdedu.gov.cn)发布。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凡招聘条件涉及年限计算的,计算截止至报名结束之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中所有“以上”或“以下”的表述均含本级(例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三)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招聘过程中若出现人选空缺,可在对应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入相应程序。
(五)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聘用后发现虚假的,取消聘用。
十二、联系方式
有关招聘信息及表格资料可登陆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edu.gd.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83199808(省教育研究院)
监督电话:37629021(省教育厅人事处)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