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黄山市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公告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占55%与面试成绩占45%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招聘岗位体检、考察环节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需要选岗的,先选岗后聘用。对因怀孕需要暂缓推迟部分项目体检的人员,报考按成绩选岗岗位的,不参加该岗位选岗,待体检、考察、公示完成后,再参加该招聘岗位空缺岗位的选岗。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37121(黄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9197(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00252(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各单位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9年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
2、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3、黄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